第九十七章:犯罪档案-《青春演绎法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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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“算啦!”我说,“甭管这些乱七八糟的天书,等回去直接上门问梅姐姐。”

    夏雨非常同意:“就是,相较于这个,我更关心纵火案的材料。”

    材料很多,并且显然被梅姐姐精简过。

    简单来说,这是一场足足延续了十二载,单单备案记录就有三十三起的连环纵火案,陈栗一家正是这个纵火犯所有罪恶的起点。

    所谓连环案件,我的理解就是不同的案件却拥有相同的犯罪特征。比如相同的犯罪手法,类似的受害人群,犯罪现场的雷同性以及具有指向性的线索。拿我们手里的连环纵火案来说,犯罪嫌疑人似乎对于制造一次性的灭门惨案情有独钟。每次犯案前,都会将目标房屋的门窗从外面锁死,从而导致所有案件几无生还者。犯案后,嫌疑人还会在火灾现场的墙壁上留下挑衅似的一段话:一家人就是要整整齐齐!

    三十三起案件无一例外,简直可怕又可恨。

    材料里还指出,犯罪嫌疑人的犯罪地点通常会选择在人烟稀少的城乡交界。这里鱼龙混杂,人员流动性强,与之相对应的便是监管混乱,无论是犯罪难度还是犯罪成本都极低。

    夏雨把所有材料逐一仔细翻阅,她拿着标注有案发地点的地图紧邹眉头:“每桩纵火案都像是一个完全独立的个体,它们在空间上随意跳跃,以至横跨数省。时间上也找不到任何规律的、具有象征意义的时间点。受害者与受害者之间哪怕认识都谈不上,更不要说存在经济上或利益上的关联,要是让我形容,这就像……就像……”

    我看夏雨支支吾吾,干脆替她说:“就像是一个任性妄为的小朋友在随处大小便。”

    她笑道:“话糙理不糙,这是一个很任性的纵火犯。每次作案,没有明确的目标,也没有明确的动机,他可能会连续作案,也可能几年都不露头,兴起的时候就干他一票,随后便销声匿迹。我们或许可以把这种犯罪模式称之为即兴犯罪或无目标犯罪。”

    我接着她的话茬说:“所以这也是他难以被抓获的重要原因之一。”

    夏雨还是很疑惑:“如果真如我们所言,那么这个人在心理上,绝对是个真真正正的死变态,否则不会在没有动机的前提下肆意作案,并且持续这么多年。”

    我表示赞同:“不仅是死变态,而且还是个颇有心机的死变态。你看,警方仅能从多个现场的足迹上判断他是个左腿不太利落的瘸子,其余特点竟一概不知,真是匪夷所思。”

    说到瘸子,夏雨今天早上不就发现一个?

    她把一份材料放在我眼前:“你看看这个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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