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(3/3)页 二人皆是最瑰丽,最浪漫,最恒远的光彩。 只是,追星就追星吧,为啥要穿成个五六岁的小娃娃。 这想长大,还得十来年呢啊。 再说了,李白祖籍陇西,按世间算,十几岁的李白已经入蜀读书游历,增长见识。 可不论是陇西,还是蜀中,都离荥阳郡甚远。 一个小娃娃,想要找李白,难得很啊。 愁啊…… (‘-w) 笙歌是绝对不会承认,她迫不及待的想要见见这位流传千古的大剑客,大诗人的。 “一一,直接穿到744年,两人相遇不好吗?” 唉,哪像现在还得上学堂,还得挨批,还得跪祠堂。 “笙歌,你怕不是对自己的自我认知不够清楚。” “你觉得你对着一个四十多岁老大叔能莫名其妙迷弟起来吗?” “这古人,尤其是李白这种游侠性质的剑客,保养可就不大注重了。” “毕竟,李白有剑,有诗,不靠脸吃饭。” 对于笙歌的忿忿不平,一一很是一本正经的开始解释。 以她对笙歌的了解,颜狗伤不起。 笙歌:(-﹏-`;) 瞧瞧这话说的,她像是那么肤浅的人吗? 哼,看脸什么的,简直就是对她的侮辱。 咳咳…… 那就让这种侮辱来的更加猛烈些吧。 “那也不至于变成一个五六岁的小娃娃吧。” 笙歌不服气的辩解着。 “你难道不觉得十几岁鲜衣怒马的少年郎最是让人心动吗?” “你想想剑眉星目,长剑白衣,出口成章的少年郎,那场景,不欣喜吗?” “笙歌,我还以为你喜欢呢。” (本章完) 第(3/3)页